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辉县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辉县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辉县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新乡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分层培育中小企业群体,精准指导企业享受各类惠企政策;分类促进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带动全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战略部署,坚持“四化”推进、“六新”突破,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打造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数字化转型企业培育库、绿色化体系建设培育库、技改项目培育库、科技创新培育库、专业园区培育库等七类28大培育库。对照企业荣誉、项目认定标准,坚持“积极推荐、自愿申请”的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能入快入。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分类指导和跟踪分析,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领域、发展阶段、发展目标,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培育服务,推动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实现梯次发展,促进优质中小企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二)主动挖掘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发挥各级单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汇集发改、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相关数据,分析重点培育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数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各类中小企业培育库。
(三)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支撑。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聚焦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帮助入库企业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精准满足企业服务需求,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加强入库企业运行监测研判。建立和完善入库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加强运行研判,准确把握入库企业发展动态和变化趋势,并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服务、政策宣传等各项公共服务相结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通过密切跟踪,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提出针对性扶持举措,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工作措施
(一)设计自测工具。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服务机构资源,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申报条件,设计入库中小企业自测表,由申报企业在入库时开展自测。
(二)划分培育层级。入库企业必须是在辉县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过自测,符合全部申报条件的,划入培育库精选层;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划入培育库,列出不符合条件的问题清单向企业推送,工信等职能部门加强业务辅导,并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由相关服务机构主动为入库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开展精准辅导。优先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名单,为每一户优质中小企业指派一名“助企服务专员”,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企业做好对标提升,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辅导企业对接相关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尽快达到申报标准。按照梯度培育要求,新乡市、省级及以上项目荣誉的申报和复核原则上从培育库企业中予以遴选和推荐。工信部门定期公开辅导培育成果。
(四)做好工作衔接。对中小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已经成功申报的,要移出培育库。若入库企业发生并购、重组、转业、更名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登录培育库进行信息变更,以便在培育库中保持最新、准确的记录,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五)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进行长效对接,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发展情况并跟进帮扶。经培育达到认定标准的,及时推荐认定;长期培育不达标的,及时清退并动态调整入库企业。工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培育成功的典型案例与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辐射效应。
(六)加强政策支持。发改、生态环境、资源规划、科技、工信、粮食、财政、住建、城管、金融等部门在入库企业的立项、供地、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给予优先,并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宣讲等活动,大力宣传惠企政策和服务措施,用足用好各级奖补政策,加快政策兑现,推动企业充分享受政策。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对成长较快、带动作用明显、贡献较大的库内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达成培育目标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调动企业积极性,为企业成长增添动力。市财政将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工信、发改、财政、税务、科技、市场监督、统计等部门统筹协调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市工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我市产业基础,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分解。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工作的开展,给予入库企业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并每季度推送全市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取得情况。市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及每半年推送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市发改委负责工业项目的培育,以及每月推送上一月的工业项目、技改项目的备案情况。市税务局负责每年1月份推送上年度规下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名单,以及每半年推送“小升库”培育库内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营收情况。市统计局负责每季度推送技改项目和“小升规”企业入库情况。各职能部门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同。市工信部门在遴选和确定培育库企业名单后,要及时推送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应发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普惠服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着力提升服务的广度、深度、精准度和响应速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发挥中介作用。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政策咨询、理论研究、信息沟通、人才培养、规范管理、宣传展示、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为优质企业培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撑。
附件: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