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辉县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1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委及省、市关于大力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我市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刚需,补齐住房保障短板。市住建局参考相关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本《辉县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2.《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4〕48 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部分
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功能定位、适用管理范围、多元筹建方式、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总体原则,建立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制度框架。
(二)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
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工作原则,科学制定建设及房源收购年度目标与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好房子”标准开展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质量管控。
户型面积标准: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区间为70-120平方米;存量盘活收购房源面积可结合实际适度放宽。
落实六大专项支持政策:强化用地供应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专项债券、开发贷款与个人购房信贷支持,全面落实税费优惠、公积金使用等配套扶持政策,降低建设与购房成本。
(三)申请条件与配售管理
保障对象:重点保障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城市各类引进人才、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进城稳定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配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发布配售公告、资格受理审核、社会公示公开、摇号排序、组织公开选房的规范程序开展配售工作。
销售管理要求:实行政府保本微利定价,严格执行现房销售制度,保障配售全程公平、公正、公开。
(四)产权登记与封闭管理
实行全封闭闭环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统一标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字样,房屋所有权保障属性永久不变,从制度层面彻底杜绝保障房源违规流入商品房市场。
明确划定6类禁止性违规使用情形,规范房屋日常使用管理;同时建立健全8项封闭运营、官方规范回购机制,严格规范房屋流转管理,保障保障房资源精准循环用于住房保障刚需群体。
(五)监督管理、违规处理与实施时效
建立全流程监督监管机制,针对骗取保障资格、违规出租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取消保障资格、解除购房合同、限期腾退住房三类处置措施。
明确回购定价规则:房屋限期腾退时,回购价格按照折旧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予以确定。
本《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利好说明
1.降低安居成本:政府限定销售价格,远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切实减轻刚需群体购房压力。
2.品质配套有保障: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公共配套完善,可正常办理落户、子女入学、医保社保等同城公共服务权益。
3.房源安全可靠:全部现房配售,杜绝期房交付风险。
4.保障属性稳定:支持依法继承、离异合理变更,退出渠道清晰规范。


